煎制好的中药汤剂在常温下可保存1-2天,冷藏条件下可存放3-5天,具体保存时间与储存条件、药材成分、容器密封性等因素相关。
温度是影响药液保质期的关键因素。25℃以下阴凉环境可存放24小时,夏季高温需缩短至12小时内服用。冰箱4℃冷藏可延长至3天,但需注意药液完全冷却后再密封放入,避免水蒸气凝结滋生细菌。
含糖类、动物类药材如阿胶、熟地黄易变质,建议24小时内服用。矿物类如石膏、根茎类如黄芪相对稳定,冷藏可保存3天。解表类方剂含薄荷、荆芥等挥发性成分建议当天煎煮当天服用。
玻璃或陶瓷器皿优于塑料容器。使用前需沸水消毒,装药液至容器90%容量以减少氧化。密封保存时建议覆盖保鲜膜后再盖紧瓶盖,避免药液与金属瓶盖直接接触产生化学反应。
药液出现絮状沉淀、明显酸味或气泡时已变质。正常药液应有原药材气味,冷藏后可能出现少量沉淀,加热搅拌后溶解属正常现象。若颜色由深变浅或分层,提示有效成分已分解。
冷藏药液需隔水加热至沸腾,不可直接微波加热。每次倒出服用量后立即重新密封,避免反复开盖。代煎药液多为真空包装,未开封冷藏可存5天,开封后参照自制汤剂保存原则。
建议根据处方剂量计算每日服用量,合理安排煎药频次。服用前观察药液性状,变质药液可能引发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。慢性病患者可采用"煎二服三"方式,即每剂药煎煮两次混合后分三天服用,但含附子、乌头等毒性药材的方剂必须当日煎当日服。存放期间避免与生肉、乳制品等易腐食物同层放置,药液表面可滴少量芝麻油形成隔绝层延缓氧化。